-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65,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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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需求描述 2024至2025年“春雨工程”供给项目艺术展览 | 65,000.00 元 | 1(件) | 65,000.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4-11-28 09:0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4-11-28 10: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PDF格式,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齐全。
- (一)交付时间:2024年11月——2025年6月
- (二)交付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庆市
- (三)验货方式:
由采购人按询比文件的要求和合同的约定组织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费、人工费、专家咨询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相关设备费用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 (五)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重庆市群众艺术馆
- 联系人:曾字
- 联系电话:******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