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北校区住宅楼危房重建项目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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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北校区住宅楼危房重建项目监理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学院)北校区住宅楼危房重建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ABZ0235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9日
开标日期:2024年11月21日
******学院)北校区住宅楼危房重建项目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6-15A
投标报价(费率):1.50%
质量: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驻场服务期 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监理人退场后仍需配合监理范围内工程款、变更签证、结算资料的审核签字和委托人组织的其他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开发区翠湖五路西段129号
投标报价(费率):1.46%
质量: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驻场服务期 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监理人退场后仍需配合监理范围内工程款、变更签证、结算资料的审核签字和委托人组织的其他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学院、******学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01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0551-******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项目负责人:童超
联系电话:0551-******转631/820
公示期: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5日
若投标人对******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4楼,联系人:童超,联系电话:0551-******-820。
若投标人对异议******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