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山二路、华山三路及灵海路路灯工程(项目编号:ZJX******)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预算金额******.41元;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招标。
-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包号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1 | ******.41 | ******.58 | 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灵海路-华山二路-华山三路段,施工范围为灵海路至华山二路、华山三路,包括道路照明所需的电缆配电线路、照明灯具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公开询比响应单位资质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本工程资格审查需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3.1.4同类工程界定:上三年度(2021年1月1日至公开询比截止日,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在13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亮化工程或道路照明工程。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3.2.1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2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3参与本工程采购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开标时由招标代理现场通过“信用中国”(https://******)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投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23日起至 2024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在招标代理机构驻地,持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报名审核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报名审核不代表投标人资格审核的最终合格。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证明;(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4)上三年度(2021年1月1日至公开询比截止日,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在13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亮化工程或道路照明工程,需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5)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时00分。
5.2提交方式:纸质文件提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时00分。
6.2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10号阳光大厦22楼会议室
7.其他说明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青岛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7.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7.3本项目不安排统一踏勘现场,如有需求,请自行前往;未能踏勘现场的投标人投标时视为已踏勘现场,因未踏勘现场造成的投标漏项或失误等引起的一切损失与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2567号
联 系 人:刘航宇
电 话:0532-******
******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10号阳光大厦22楼
联 系 人:李晓鸣
电 话:0532-******
电子信箱:******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