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为了打造稳定、高效的供应链,营造和谐共赢的竞争环境,中国移动通信供应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移动)作为唯一核查单位组织开展防腐油木杆产品常态化供应商信息核查工作。核查结果可应用于中国移动及下属单位的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应向指定的核查单位报名、递交审核材料并接受核查。中国移动鼓励供应商参加常态化信息核查,供应商积极参与信息核查是评价供应商的一项指标。
辽宁移动将对潜在供应商的企业基本情况、综合实力、销售业绩、生产设备以及基础设施等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完成后将向供应商发布信息核查登记表。信息核查登记表将作为该供应商在后续招标采购评标阶段进行技术、综合实力以及后评估等多方面评价的重要依据。完成信息核查的供应商仅需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提交信息核查登记表的电子扫描件,不需要再提供已核查信息的证明材料,最终取消纸质投标文件、实现电子化招投标。
为了保证信息核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本公告涉及核查的产品
长度在7-12M之间的通信用防腐油木杆产品及配套用横木。
二、 信息核查通知获取方式
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在供应商公告中获取报名和信息申报方式,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
三、 信息核查报名
请于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14:00前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行线上报名(显示提交材料界面,即报名成功),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同步将申报意向表(附件2)、承诺文件(附件6)发送至报名受理邮箱(******)。
四、 信息申报
请于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4:00前完成线上申报工作。报名供应商应填报信息核查申报表(格式详见附件3)相关信息,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b2b.10086.cn)进行线上申报,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辽宁移动不接收任何逾期提交的信息核查申报表。
对于未参加中国移动2023年防腐油木杆产品常态化供应商信息核查的供应商,全部信息均需进行申报,销售业绩对应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2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之间(证明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尚未开具发票的业绩无需申报。
对于此前参加过中国移动2023年防腐油木杆产品常态化供应商信息核查的供应商,申报内容仍延续此前滚动核查的方式,以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和发票开具日期在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间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为主,加之在此期间的其他变更事项(例如资质证书的更新、新增生产设备等)。******集团内各公司直接从系统下载到所需信息,本次存量未变更信息也需上报(例如:资质证书、基础设施,生产设备等),用备注字段或专用字段加以标注区分,存量信息需以通过核查的申报信息(此前反馈的PDF版申报表)作为证明材料。
五、 资料审核组织
1、 报名供应商申报成功后应及时将对应的证明材料整理准备好,证明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
2、 辽宁移动将统一组织进行申报材料的远程审核,包括远程查验资质证书、专利、标准原件,进行金税系统业绩发票查验等。如在核查期间需供应商配合,将采用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核查团队实际通知为准。
六、 现场考察组织(如需要)
供应商待核查信息的现场考察工作由辽宁移动统一组织,可采用远程视频形式。现场考察时间由现场考察小组在考察前一天通知,各报名供应商应提前做好准备。
七、 已核查结果公示
供应商待核查信息完成审核后,辽宁移动有权根据申报情况将报名供应商企业基本信息、资质证书、销售业绩、生产设备、基础设施(生产场所)、慈善公益事业捐赠等已核查信息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质疑,将再次进行核验。
八、 发布供应商信息核查登记表
供应商提交的所有相关资料核查完成并公示无异议后,中国移动将向报名供应商发送其供应商信息核查登记表,供应商信息核查登记表可作为后续采购评审依据,具体评审要求以招标文件公布的内容为准。
九、 其他事项
1、 核查延期
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申报,未及时提供足够申报材料,未及时配合资料审核,资料审核及现场考察安排等工作将相应延期。由此导致其未能及时获取供应商信息核查登记表,造成的一切负面结果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2、 承诺文件
报名供应商开展相关工作前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签署廉洁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6),加盖企业公章,承诺恪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并抵制不廉洁、不诚信行为,保证申报的各项信息均真实,并认可核查数据用于后续参加中国移动及下属单位相关产品采购活动******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见附件5)。该承诺书应由报名供应商签字盖章扫描后随申报材料一并交于辽宁移动。
3、 信息核查配合评价
本次信息核查将对供应商的配合程度进行评价。要求供应商在信息核查过程中,严格按照审核信息核查团队的要求申报信息(注意字体和格式要求)和准备证明材料(分类按序存放),并安排熟悉申报信息的专人配合审核工作。
4、 负面行为联动
如供应商在本次核查过程中发生提供虚假信息、行贿或违法违规提供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将按照******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同时******集团及各省公司、专业公司等下属单位。应用本次信息核查结果开展采购的相关单位均有权根据本单位负面行为管理办法对违规供应商进行追责处理。
十、 联系方式
联系人:核查小组
联系电话:******/******
邮箱:LNYDGYSGL@ln.chinamobile.com
十一、 免责说明
我公司发布本公告的官方媒介为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s://b2b.10086.cn),除上述外其他任何媒体转载的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