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我司开展对阜新市细河区朋辉物资经销处项目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资产分布地区为阜新市。债权本息合计5,277.47万元,其中本金3,000.00万元,截至2025年3月20日利息2,277.47万元。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债务企业名称:阜新市细河区朋辉物资经销处
所在地: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东段25号-115
债权总额:5,277.47万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学院新校区新建管网工程、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华路南供热配套工程和东风路高温水供热管网工程的四处地下管网设备(合计26.6km)。保证人为陈化杰、陈玉莲、周宝辉。
二、债务人概况
阜新市细河区朋辉物资经销处成立于2011年6月22日,注册地址为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东段25号-115,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股东为周宝辉(占比100%),法定代表人周宝辉。公司经营范围:煤炭、建材、五金机电产品、劳保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为存续。
三、保证人概况
保证人:陈化杰,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住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
保证人:陈玉莲,女,汉族,1963年12月出生,住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
保证人:周宝辉,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住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
四、抵押物概况
******学院新校区新建管网工程、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华路南供热配套工程和东风路高温水供热管网工程的四处地下管网设备(合计26.6km)。
五、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最终付款方式以竞价公告确认的方式为准)。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4月2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