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幼儿园2025年暑期改造工程,招标人为******幼儿园,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幼儿园;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幼儿园室内外零星维修,本工程投资概算:约30万元。
2.3概算投资:约30万元;
2.4招标范围为:本工程为******幼儿园2025年暑期改造工程******街道。主要包括室内外零星维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 6月 23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3 日至
2025年6 月30日上午10:00止,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上投标平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海宁市)”自主投标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在线办理CA锁),注册网址为******/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2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上投标平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海宁市)”在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4.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现场递交地点为海州东路******办事处1401开标室。
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携带************委员会审核出席开标会议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在收集材料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对出席人员与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4.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送达,如接收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标书的,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海宁市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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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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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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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经编园区和谐新村商务楼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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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3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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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3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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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朱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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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俞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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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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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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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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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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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 月23 日
附件一 :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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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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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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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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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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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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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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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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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 6月23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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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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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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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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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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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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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其中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如资质证书中不能体现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也须提供任命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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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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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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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证书(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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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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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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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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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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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浙施工备案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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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 提 供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company_ICP )在线备案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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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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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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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失信惩戒”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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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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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限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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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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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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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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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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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证件复印件。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