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供水保障管网提升工程(通江大道段市府大道至82省道管线)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椒江供水保障管网提升工程(通江大道段市府大道至82省道管线)已 台州市椒******改革局以 椒发改投〔2025〕7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椒江供水保障管网提升工程(通江大道段市府大道至82省道管线)EPC工程总承包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4163.9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741.69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供水管线建设,起点为通江大道与市府大道交叉口处以北,终点为通江大道与82省道交叉口以北,沿通江大道西侧布置。管线管径为DN1200,总长约2300米,其中开槽埋管段约60米,常规定向钻段约1720米,定向钻穿山段约530米。管线主材为钢管,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内容,建设地点: 位于椒江区******街道。
2.2 招标范围: 本次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本项目包含工程设计所包含的全部设计、施工、采购、竣工等所有工作,具体包含并不限于椒江供水保障管网提升工程(通江大道段市府大道至82省道管线)的基于初步设计上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整个阶段服务、调试、验收移交、质量保修等全过程工作内容,具体如下(实际实施内容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1)设计:根据本项目要求,在已有初步设计及补充说明(如有)的基础上完成编制本项目所明确的所有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设计审查)、专项设计、竣工图文件等服务,以及各阶段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工作内容。施工范围为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市政管道、补充勘察(如有)等。本次项目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工程的专业专项设计(深化设计)以及限额设计总协调等(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涉及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评审费用)。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开工报批及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各项专题研究、报告以及各项评审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此项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计。
(2)采购:本次招标(初步设计)范围内涉及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保管、安装、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作内容。
(3)施工范围:本次招标(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市政管道工程等施工及设施设备的安装施工、调试等的施工、专项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4)其他服务:包含项目施工许可等前期的协调、评审(含评审费、专家费 及相关费用)、报建报批、施工图预算编制等所有工作和费用(涉及政府收费的,依据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约定由招标人支付的,不在此列),上述费用在报价表中不单独列项,其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
(5)本项目完工后的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上述招标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投标人有责任到现场踏勘,必须采取一切措施,务必使合同有关的工作能切实完满地执行,务求对所有施工工程的所有内容做到完全及满意,无论这些措施是否出现过或在合同中描述过,任何能从招标文件中合理地推断的工程,承包人皆须执行。此外承包人还须负责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环境清理、市容维护、交通、噪音、民扰调停、与业主或物业现场协调及垃圾清理外运等工作。
本次招标控制价******元。
2.3 计划总工期: 不超过360个日历天 。具体分项节点时间如下:
施工工期要求:不超过300日历天(以开工令或开工报告载明的时间起计算)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并移交。
设计工期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4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图审时间(如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3.1.1的施工资质和3.1.2的设计资质
3.1.1 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 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的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设计(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应为承担本项目全部施工工作的单位;(2)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各方资质应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分工相一致且响应;(3)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二)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在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执业)。
3.4 拟派设计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在联合体牵头单位执业)。
3.5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成员派出,在联合体中的成员单位执业)。
其中:项目总负责人(可兼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6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7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成员派出,在联合体中的成员单位执业)
3.8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8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自2022 年01 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9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兼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兼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兼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tz.gov.cn/。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ggzy.tzztb.zjtz.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08月29日10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 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其原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5 年08 月29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府大道777号)一楼西大厅。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椒江区云西路92号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中国(杭州)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联 系人:徐先生 联 系人:王剑强
电 话:0576-****** 电话:0576-******
邮 箱:/ 邮箱:hzws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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