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合同包1(梅子集镇子午社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有限公司)
蔡光旭(采购人代表)、陶世均、尤自林、赵晓安、谢英刚
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中标公告发布之后5日内中标单位需递交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SXSTF)内容一致的胶装纸质版1份(一正两副)和电子版U盘1份(包含投标文件PDF签章版)
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
******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账号:************0576
开户行******有限公司安康汉滨区支行
名称:******水利局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三星路2号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御公馆8A1305室
项目联系人:杨洋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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