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审服投发〔2024〕283号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华润陇县河北镇10万千瓦风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改革局:
报来《关于华润陇县河北镇10万千瓦风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报告》(陇发改字〔2024〕52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陇县可再生能源健康持续发展,完善光伏发电项目的输变电设施并网发电,同意建设华润陇县河北镇10万千瓦风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为宝鸡市陇县河北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单回路架空线路长度约1.8公里,架设光缆约1.8公里,由华润陇县河北镇10万千瓦风电项目新建升压站南侧间隔出线,向东南方向至大唐110kV变电站新扩建间隔。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静态总投资220万元,动态总投资22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详见附件1。工程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节能标准要求,优先选用节能、环保设备和材料。项目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活动。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
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