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公开选取“临高县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更新提升项目”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临高县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更新提升项目【项目建议书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服务
二、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标志标线更新、信号灯系统升级、智能监控设备增设、事故多发路段整治等,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费限价为13.5万元
三、工作范围:项目建议书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四、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五、采用评标方法
中标单位将依据其报下浮率与基准下浮率(即所有下浮率的平均值)的接近程度来确定。若存在多个单位的下浮率与基准下浮率的差值相同,将优先选择报下浮率更高的单位。如果所有单位的报下浮率都完全一致,将由选取人根据单位的资质、实力等相关因素来选定中标单位。
六、报名要求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报价函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七、报价函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报价函必须有国家收费依据文件、报价下浮率(按国家标准下浮,报下浮率必须在5%-20%之间,含5%、20%);设计费最终支付参考相关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材料(当中标价格高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政府部门审批金额为准;当中标价格低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中标价格为准)
八、报名资料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情况为0记录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①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供应商具有ISO认证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覆盖信息系统集成或软件开发或信息系统工程咨询服务或安防工程类业务范围,资质证明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供应商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的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三个,同类项目指:信息化类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所提的资料需加盖公章并复印清晰
九、报名时间、地点
提交时间: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025年5月16日至20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方式:在指定时间段内,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密封完好盖章件一份
报名地点:临高县临城镇临新路222******办公室
联系人:黄警官,联系方式:******。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