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申山绿苑二期安置房西区设备类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申山绿苑二期安置房西区设备类
招标项目编号:2025ANNWZ0028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8月8日
开标日期:2025年8月29日
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申山绿苑二期安置房西区设备类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六路16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贰拾陆万捌仟柒佰玖拾陆元柒角玖分(******.79元)
质量:合格
交货期:2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庐江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交通路******街道沙溪东路1号A座1、5、6层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鸿悦公馆3号楼1201室
项目负责人:夏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5年8月30日至2025年9月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鸿悦公馆3号楼1201室,联系人:夏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8月30日